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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孟晚舟引渡听证会,华为发布四点声明如下

当地时间5月8日上午10时,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女士引渡听证会重新开庭。孟晚舟上一次在庭审中公开露面还是大约两个月前。这次听证会只是确定接下来庭审的时间表,不会做出引渡与否的决定。

爱莲说


法庭最后批准孟晚舟搬到Shaugnessy的居住申请,同时规定将在9月23日至10月4日期间,进行相关资料披露的听证会,法官要孟晚舟必须于9月23日上午10时到庭。

听证会结束后,华为公司发来的四点声明,以下为华为声明全文:
华为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们认为,美国下令逮捕孟女士是非法滥用程序,背后有政治因素驱动,而非出于法治考虑。
孟女士的律师今天在法庭上披露了三个重要事项:
第一,针对孟女士发起的刑事案件完全基于不实指控。律师今天在法庭上明确指出,孟女士的行为是公开、透明的,银行人员也完全了解相关问题的实际情况。孟女士陈述的PPT没有误导性,银行了解Skycom在伊朗的业务和运营的性质,也了解华为与Skycom的关系。因此,没有证据证明孟女士有“欺骗、不诚实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行为,银行也没有因孟女士的陈述面临利益被剥夺的风险。
第二,加拿大相关部门在FBI参与下采取的行动对孟女士依据《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所享有的权利造成了多次、严重的侵犯。加拿大司法部公布的证据表明,拘捕孟女士是由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美国FBI三部门互相配合的。加拿大皇家骑警故意延迟出示拘捕令,以“例行入境检查”为名对孟女士实施非法扣押和搜查。另外,他们还搜查了孟女士的行李,并根据FBI的指示扣押其手机和其它电子设备,强迫其交出密码。关于此案件的更多关键证据目前还在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司法部手中,孟女士后续将向法庭申请,要求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司法部进一步公布相关证据。
第三,逮捕孟女士违反了美加引渡条约及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双重犯罪原则。美国对孟女士的指控是基于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但是加拿大目前并没有针对伊朗的金融制裁,因此孟女士面临的指控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引渡请求不满足双重犯罪的要求。
第四,律师认为引渡程序过程中出现的政治因素将导致对公正的严重损害,也会使孟女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孟女士将据此向法庭申请停止引渡程序。
加拿大是一个尊重法治以及《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的国家。我们认为执法机构的官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治原则,对所有人,包括加拿大公民和到访者都一视同仁。
我们相信加拿大的司法体系,我们也期待孟女士尽快重获自由。

孟晚舟(Cathy Meng),汉族,1972年出生,任正非之女,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拥有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公司财务部门的几个高级职位,包括销售融资与资金管理部总裁、账务管理部总裁、华为香港公司首席财务官,以及国际会计部总监。
现任华为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主要负责华为公司的财务运营及管理,包括财务策略、风险管理、融资筹划、税务遵从等业务。
2018年12月6日报道,加拿大应美国当局要求,当地时间2018年12月1日逮捕了孟晚舟。同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表示,中方已就该事分别向加方、美方提出严正交涉,并表明严正立场,要求对方立即对拘押理由作出澄清,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决,批准孟晚舟的保释申请。
2019年1月29日,美国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批准继续推进有关中国公民孟晚舟的引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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